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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0章 雍州鼎,跨过时间长河的种子
    次日。

    “天杀的硕鼠!!!”

    “竟然偷我的酒?”

    曹秀愤怒的咆哮声响彻宅院。

    仆人们纷纷走出,一个个皆是满脸好奇,只能说不愧是曹秀府上!别人家的硕鼠都是偷粮食偷油吃,他们府上的硕鼠竟然偷酒喝。毕竟是富家翁啊,连硕鼠都知道要吃好的。

    曹秀心疼的抱着陶罐。

    这可是他精心酿制的黍酒啊!

    埋在地里面足足三年!

    前些天刚挖出来,他都没喝多少。

    结果倒好,今天就剩个底!

    这时秦始皇也走了出来,望着曹秀如此心里乐开了花。这酒自然是他喝的,昨晚王翦悄咪咪的取来,二人喝的是酣畅淋漓。

    这酒味道的确更胜一筹!

    秦始皇闲来无事也会喝上些澧浆水酒,不过他的自控力很好,通常都只是小酌两杯。作为皇帝,他还得忙着处理国家大事。所以,他从未喝醉过。

    这些年来,各国美酒他都喝过。可如曹秀这般清冽醇厚的,却是还没遇见过。若他能回去,定要让曹秀天天给他酿酒。

    “看什么看?”

    “不过是坛酒而已,至于吗?”

    “这一坛价值千金,你说呢?”曹秀抱起空坛子把剩下的底都给喝了,转身怒声道:“娘希匹的,向来就只有我坑别人的份,还从来没人敢坑我。草儿,去给我再找些狸来。”

    “少君,宅里已经养了两只了。”

    “再来一只,一人一只!!!”

    “唯……”

    草儿连忙作揖告退。

    ……

    用过朝食,秦始皇打着饱嗝。府上的饭食很是可口,一碗热腾腾的粟米粥配上炒制过的菹(zu),再这炎炎夏日中是相当的舒坦。

    “去,洗碗去。”

    王翦砰的声将碗筷重重摔在桌上。

    见他气势汹汹的,曹秀顿时愣神。

    “你要作甚?”

    “洗碗!”

    “靠,那你整这么大动静?”

    “……”

    “阿正,你跟我来。”

    “有何事要我做?”

    “好事!”

    “嗯?”

    曹秀走在前面,穿过前院。

    后院入眼就是片竹林,还有眼人工挖的池塘,里面养着些河鱼。而后就是大片的菜圃,入眼已是片碧绿,有的甚至还开出了淡紫色的花骨朵。

    这时候家家户户基本都有片菜地,种些葱韭葑菲亦或是菘菜葵菜。良田那都是用来种粮食的,也就咸阳城富庶贵族会种菜。寻常黔首都是在自家门口开垦片小菜园,用来食用。种菜基因也是一代代传承下去,即便在后世乡村也是如此。

    “嗯?这种的是何物?”

    “好东西。”

    “???”

    秦始皇好奇的打量着菜脯。

    当初在赵国为质时,他们孤儿寡母的日子并不好过。虽然不必干农活,但耳濡目染的也都能瞧见。不说多精于农事,最起码是大部分都认识。

    翠绿的嫩苗郁郁葱葱,遍地都是。高约两三寸,叶片都是卵形或长圆形,两侧还生有白色短柔毛。秦始皇仔细看了好几眼,愣是没认出是何菜蔬,亦或是观赏用的奇花异草?

    “呶,这片菜脯就交给你了。”曹秀将水桶水瓢交给了阿正,感慨道:“我和你说,你可得好好照料这些嫩苗,这些嫩苗甚至要比我的命还重要。”

    “那你还让额照料?”

    秦始皇没好气的开口回怼。

    他现在已是认清现实,也不再自称为朕。但他说起话来还是带着股关中腔,也就是秦国的雅言,这也是没法子的事。

    至于曹秀所言,明摆着是在糊弄他。若是黔首所言,倒不算夸张。毕竟对黔首而言,粮食就是自个的命。可曹秀家大业大,怎会在乎这些?

    “咳咳……我这是信任你!”

    曹秀略显心虚的摸了摸鼻子,这里头种的可都是土豆,是秦国乃至世界都没有的粮种!

    当然,他肯定还留了些种子。

    万事留一手,这是他的习惯。

    这土豆的来历,可真是说来话长了。

    前世曹秀是村官,负责下乡扶贫,所以他就买了些小猪崽和种子回村。路上瞧见有稚童落水,他直接连忙下水救人,然后……他就被冲到了秦国。

    睁开眼没有系统,也没有金手指。曹秀也没往心里去,毕竟穿越其实就是最大的金手指,毕竟他了解未来的历史走向。

    曹秀想的是前期先苟着,暗中屯粮练兵。待始皇帝死后胡亥继位闹得天翻地覆时,他再自沛县起兵。领兵打仗他的确不行,可他知道谁领兵打仗厉害。

    当然起义肯定得有些名头,好忽悠那些愚民追随。像刘邦搞了个斩白蛇起义,陈胜来了个鱼腹藏书,这些都是好法子。

    本来曹秀是想复刻一波的,后来听萧何提及当初九鼎入秦时,有一鼎就坠入这泗水。这事直接就给了他灵感,九鼎可是象征着天下九州,乃是国之重宝啊!

    他若能把这鼎捞起来,岂不是要飞了?

    于是乎,他就让周勃带上些死士去捞。他记得今年始皇帝还得去彭城祭祀,安排了上千人求鼎,结果愣是没捞出来。

    还好,周勃的运气很不错。

    他真的把雍州鼎给捞了出来!

    现在这鼎就被曹秀藏在地道密室内。

    至于这地道?

    咳咳,他干的可是抄家灭族的买卖。万一某日事情败露,他也能从这条密道跑路来着。两世为人,曹秀可比任何人都要惜命。

    雍州鼎捞出来倒是其次,关键是他前世的背包竟然在这鼎内。经过河水浸泡后已经溃烂,但他买的种子有口袋包着几乎完好无损。

    老天有眼啊!

    足足十六年,他的金手指终于到账了!

    曹秀记得前世为了救人,连背包都没时间解下。他既然都穿越了,那他的背包穿越了也很合理吧?

    三年来,他一直都在暗中培育。

    期间也因为病害减产退化过,到去年才算是稳定下来。只不过这类高产的作物,注定会很吃地力肥料,产量肯定无法和后世现代化种植比的。

    秦始皇走上前去,注视着嫩苗。

    “你这种的都是撒呀?”

    “嘿嘿,马铃薯!”

    “马铃……薯?”

    秦始皇望着嫩苗,再次凌乱。

    这是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