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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百二十章 我还要
    虽然逛了一天,但是李庸仍然十分精神,一点都不觉得疲惫,李庸发现无论什么时代的女人,只要逛起街来都能爆发出无尽的体力,即便是金胜曼贵为公主也十分的能折腾,不过以李庸的体力,自然能应付自如。

    “啊!好疼啊!”

    金胜曼娇呼道,李庸十分无语。

    “逛街的时候不觉得脚疼,这会儿到家了你倒是觉得脚疼了!”

    虽然脚很疼,但是听到李庸话里的“到家了”这三个字却让她十分的高兴,真想就这么和李庸一起永远的住下去。

    “可我真的脚疼啊!”

    金胜曼走了两步,莲步依然优雅,却又带着几分楚楚可怜的蹒跚。

    “回去用热水泡泡脚,用红花油揉一揉!”

    李庸的回答十分的直男,金胜曼眼睛一眨不眨的定定的看着李庸,李庸沉默了片刻,再次嘱咐道。

    “还有,多喝点热水!”

    他觉得无论什么时候,嘱咐女孩子多喝热水总没有错,金胜曼听了微微一愣,不过仔细一想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多喝热水终归没什么坏处,但是,她想要的可不是泡脚,不是用红花油揉一揉,更不是多喝热水,金胜曼娇嗔道。

    “你就不能搀着我吗?我脚真的好疼,都不敢走路了!”

    要搀着你?你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你没看到你身后还有两个侍女吗?李庸不由自主的瞄了一眼金胜曼身后的两个侍女,意思不言而喻,金胜曼微微嘟嘴道。

    “她们两个娇娇弱弱的哪搀的动我?”

    两个侍女瞪着大眼睛很是无辜,我们怎么就娇娇弱弱了?我们是侍女,又不是大家小姐,若是娇娇弱弱的还不早就被淘汰了?但是这会儿她们也明白,公主这是在创造机会呢,他们还能说什么?好吧,搀就搀吧,李庸也没再说什么,以他现在的体格,别说搀着金胜曼了,就算单手拎着都能轻而易举的将金胜曼拎回去,而且脸不红气不喘,然而李庸还是高估自己了,即便只是搀着金胜曼,他都有些脸红有些气喘,想想他都多久没有挨过女人的身子了,俗话说的话,军营三个月母猪赛貂蝉,更别说金胜曼的美貌真的不下貂蝉,不是李庸不君子,而是因为他确实是个精力旺盛的健康的方向正确的男人,搀着金胜曼在花园里穿梭,突然,金胜曼停了下来,一脸娇羞的抬头道。

    “郡公,你走错了路!”

    李庸听了不由吓了一跳,难道他太心猿意马竟然搀着金胜曼往自己的院子走了?仔细一看的李庸心有余悸的回过神来,这不是往自己院子走的路。

    “没错啊!这不就是往你的院子去的路吗?”

    李庸回过神来,一脸疑惑的问道。

    “不是应该去你的院子吗?”

    金胜曼低头轻声问道。

    “去,去我的院子?干,干,干什么?”

    李庸问道,金胜曼轻声道。

    “你不是答应了我,要给我写几幅字吗?忘了?还是转脸就不认账了?”

    “啊?啊?是有这么回事,我当然不可能忘了,更不可能不认账,这不是你脚疼吗?人也累的很,所以我觉得你还是先休息,写字的事不急,我人又不可能跑了,等写好了我让丫鬟给你送过去!”

    李庸笑道。

    “可我有点迫不及待啊!你就不能满足一下我吗?我都陪你逛了一天哎!”

    金胜曼娇嗔道,你确定是你陪我逛街,而不是我陪你逛街?李庸微微点头道。

    “哦,好吧!”

    李庸只好搀着她变换方向,往自己的院子缓缓走去,是的,缓缓走去,走的很慢,无论是他提着金胜曼还是抱着金胜曼还是背着金胜曼还是扛着金胜曼,这会儿也早到了,但是金胜曼却走的很慢,一方面是因为她的脚确实有点疼,另一方面是因为她现在很享受,终于了来到了李庸的院子,金胜曼对这里很熟,甚至比李庸还要熟,虽然住进这座府里之后就有热心的高句丽大族体贴的送来了丫鬟,但是李庸院子里事,金胜曼依然十分上心,甚至亲自上手,虽然脚疼,但是进了房间之后,金胜曼还是亲自上去玉手研墨,连个侍女连忙铺开宣纸,李庸提笔之后却有些迟疑道。

    “写什么?”

    金胜曼笑道。

    “我最喜欢明月几时有这首长短句!”

    以前她就极喜欢这首长短句,这首长短句不只辞藻华丽,十分大气,而且充满了浪漫,尤其是那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之前她就很喜欢,而现在更是体验深刻,苏东坡的这首水调歌头那当然是名震千古的大作,李庸经常写,因为长乐公主也极为喜欢,所以李庸立即挥毫泼墨,笔力雄劲,真如金戈铁马,又兼有柔情,金胜曼完全都沉浸在了这幅字里,喃喃道。

    “太美了!真是太美了!也只有你的字才能配的上这首诗!”

    之前金胜曼就看过这首诗,是出自他们新罗的书法大家之笔,当时她十分的赞赏,觉得字好诗也好,如今见到了李庸亲自提笔写的这首诗,她才恍然发觉,之前她收藏的那幅字根本就是垃圾,回去就可以扔掉了,怪不得李庸说那张信纸不值得收藏,原来李庸真的没认真写。

    “怎么样?还算不错吧?”

    李庸笑道,这幅字虽然不算写的最好的,但是也算是上乘之作了,要说写的最好的那幅,当然还是他在余杭写的那幅,那幅字才是真正的有感而发,感情真挚,还算不错?岂止是不错?金胜曼此刻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喃喃道。

    “我要我要,我还要!”

    李庸有些无语的看了一眼金胜曼,你不知道男人最怕这句话吗?李庸只能再次提笔挥毫泼墨。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连写了几幅之后,李庸这才放下了手里的笔,然而金胜曼却有些意犹未尽,她现在突然好想把李庸关到小黑屋里,然后逼着他不停的写,不停的写,一刻都不许停……

    每一幅字在金胜曼看来都是无价之宝,是王宫里任何珍宝都比不上的无价之宝,小心翼翼的将每一幅字都收了起来,她准备带回新罗之后,找最厉害的能工巧匠装裱起来,终于完成了承诺,李庸定定的看着金胜曼喜滋滋的将几幅字都收了起来,沉吟道。

    “你看天色已经不早了……”

    金胜曼点头道。

    “是啊,天色已经不早了,我都已经饿了。”

    旁边的侍女笑道。

    “就知道公爷和公主肯定饿了,奴婢早就让人准备了美酒佳肴,只是刚才看公爷和公主都沉迷于书画,所以没敢打扰。”

    金胜曼满意的点头道。

    “嗯,那就传膳吧!”

    山珍海味,还有来自西域的葡萄美酒。

    “很可惜,这里没有一线天这样的美酒。”

    金胜曼惋惜道。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其实我并不喜欢一线天,反而更喜欢米酒和葡萄酒。”

    李庸笑道,金胜曼听了很是惊讶,毕竟一线天那可是天下赞誉的美酒,两杯美酒下肚,金胜曼的俏脸上升起两抹诱人的红晕,她轻声道。

    “你知道吗?王姐就快要到平壤城了。”

    李庸有些惊讶。

    “新罗女王?如今新罗百废待兴,她竟然要来平壤城?”

    金胜曼坦然道。

    “她当然要来,王姐还有一些大臣们都很担心,大唐会进攻新罗,李庸,你说,大唐真的会攻打我们新罗吗?”

    李庸失笑道。

    “攻打你们新罗?为了什么?泡菜吗?”

    “啊?泡菜?”

    金胜曼小嘴微张,一脸呆滞,李庸摇头道。

    “据我对圣人的了解,圣人并没有进攻你们新罗的打算,圣人的确雄才大略,有开拓进取之心,但是除了高句丽,圣人的目光主要还是放在西域,而且圣人这个人好面子,新罗既然是大唐的属国,对大唐一直十分恭顺,圣人不至于无端攻打新罗,就算圣人静极思动,该担心的也是百济啊!你们新罗有什么好担心的?”

    金胜曼听了长出了一口气,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

    “李庸,谢谢你!”

    金胜曼轻声道,李庸笑道。

    “谢我干什么,又不是我劝圣人不去攻打你们新罗。”

    如果有一天大唐皇帝突然想攻打新罗,那李庸会出面阻止吗?金胜曼很想问一问李庸,但是终究没有开口问出来。

    “王姐来到平壤城后,我可能就要和王姐一起回新罗了!”

    金胜曼幽幽道。

    “离开金城那么久,你一定也很想回家吧?”

    李庸笑道。

    “在离开金城前往大唐的时候,我做梦都想快点返回金城,可惜现在,我不想回去,我不舍得离开你,我,喜欢你!”

    金胜曼幽幽道,这些话早就憋在金胜曼的心里很久很久了,如今借着酒意,她终于说了出来,其实李庸又怎么可能不知道金胜曼喜欢她,当初他和金胜曼的赌约也只是一个月而已,可是这一路东征,金胜曼却一直都在照顾他,给铺床叠被洗衣做饭,为什么?不可能是因为那个赌约,也不可能就是因为长乐公主曾经托她照顾他,能让金胜曼自愿给他铺床叠被洗衣做饭的只可能是满腔的情意,但是李庸能怎么办呢?他和金胜曼之间注定不可能,甚至可能以后一辈子都不会再相见,那不是害了人家姑娘吗?李庸,不想做渣男。

    “你是新罗的公主,未来的新罗女王!”

    李庸沉吟道。

    “是啊!如果我不是新罗公主该多好!”

    金胜曼叹道,李庸沉吟道。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其实这一路上我都感受到了你的情意,我很感动,也很感谢你这一路上对我的照顾,但是,我,我不能害了你,你一个好姑娘……”

    “你说,你很感动,也很想感谢我?”

    金胜曼很容易就抓住了重点,李庸微微点头道。

    “当然!”

    “那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

    金胜曼问道,李庸问道。

    “什么事?你说。”

    金胜曼微微垂首,轻声道。

    “李庸,我想做个女人!”

    李庸听了不由挑眉道。

    “你,一直都是女人啊!”

    “我想做个真正的女人!”

    金胜曼低着头不敢抬头看李庸的眼睛,李庸又不傻,当然明白这话什么意思,要说不心动那是不可能的,男人嘛毕竟是下半身动物,况且他都空旷了这么久,面对这个大美人,他能把持这么久已经是很不容易了,终归到底他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李庸沉吟道。

    “你高贵又美丽,还温柔善解人意,我又怎么会不心动呢?可是,我很快就会返回大唐,你很快就要返回新罗,我们注定天各一方,此生恐怕都再难相见,我不想辜负你的情意。”

    “所以,你也喜欢我?”

    金胜曼抬起头来看着李庸的眼睛,一双大眼中全是惊喜的光芒,李庸点头道。

    “当然喜欢,只是……”

    “哪怕以后再也见不到你,我也不后悔遇见你,不后悔喜欢你,夜深人静的时候,能有一个人思念,那也比孤独一人好,不是吗?你知道的,我和王姐是我们新罗唯二的两个圣骨人,以前我有时候会自怨自艾,一辈子都不能嫁人,可是现在,我却很庆幸不用嫁人,因为我心里只有你,只是,如果不能做一个真正的女人,那我一定会遗憾一生,我只希望,当我在想你的时候,能有一段美好的回忆,让我回味,好吗?”

    金胜曼轻声道,说到最后金胜曼的眼中全是祈求,两个侍女已经悄悄退到了帘子后面,房间里只剩下了李庸和带着几分酒意的金胜曼,既然金胜曼将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李庸还能说什么呢?美人情深不可负,若是此时李庸还说不,那未免也太矫情了。

    “能得公主倾心倾身,是我三生有幸!”

    李庸一边说着一边站了起来朝金胜曼走来,金胜曼见到李庸朝她走来,一颗芳心如小鹿乱撞,这一幕仿佛只在梦中发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