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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九章 犯贱的生活体验
    小麦转身逃进森林后,急忙回头用精神力查探一下,发现皇甫正义没有跟上来,一颗悬着的心才放来。

    皇甫正义实在太强了,起码比熊枫强上不小。如果真的对我出手绝对逃不掉。可为什么又要帮我放我走,还说日后我自然知道。

    想不断,理还乱。还是先走为上,失踪了十几天,估计斐妮还有杨大人他们都以为我死了。

    小麦打开地图,发现在正处于天水山脉深处,距离清风城有200多里路,但现在走西面方向回清风城走不了。

    那么只有继续的往东面300里才能走出天水山脉到达诺德城。太远了,估计要走上10多天时间。

    大仇得报,小麦心情也好了一些。可经过这一次杀戮,小麦也变得杀伐果断,在这世界里估计也是一种成长。

    天水山脉深处也是生活这一些低级妖兽的。所以也要时刻保持警惕,不然阴沟里翻船就不值了。

    第二天清晨,赶了一晚上路的小麦也有些疲惫了,现在估计已经离开了山贼的势力范围。

    清晨的太阳格外温暖,在这一望无际的树海里,鸟儿欢快的在树上唱着歌。

    记得老周说过一句话“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可我一个人走不过来啊。

    王小麦这二货又突然又想起以前经常看电视看德爷和贝爷的荒野求生,反正现在也没事做,那就来一个荒野求生吧。

    小麦决定不动用能力,像个平凡人一样走出这天山山脉,唯一的道具,砍刀一把。

    估计这次荒野求生比得上贝爷穿越亚马逊森林。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小麦先用砍刀做了一个鱼叉,到河里去叉鱼。

    站在水里一动不动的等鱼游过来,然后下手叉鱼。不知道是前世电视剧骗人,好事河里没有鱼,又或者是小麦脚臭,站了半天愣是没有看到鱼。

    看来是不适合捕鱼了,那么就狩猎吧。小麦用刀捎了点藤蔓,树皮,做了一些简易的陷阱。

    然后捎了点尖木头,挖了几个坑,然后把尖木头倒插进去,把洞口铺平,现在大功告成就静等猎物上钩了。

    小麦找了个树杈趟在上面静静的睡上一觉。这一觉睡得真香,直接睡到第二天的上午。

    申了个懒腰,小麦前去查看陷阱,这么多陷阱总算是有点收获,抓到了一只肥大的老鼠。

    小麦苦笑不得,捉什么不好,非要捉一只老鼠。没办法,吃吧,估计这野生的干净点。

    把老鼠处理干净,到了最重要的一环生火了。

    找了一点干燥的树叶,在干枯的木头上用刀挖了一个小凹槽,捎了一根尖木头,钻木取火开始了。

    双手不停的转动木头,差点就把自己搓到没力气了,这方法太难了。还是用藤蔓做一个小弓弩这样还比较容易生火。

    火生起来了,小麦用小木棍把老鼠架起来开始烧烤。毕竟前世煮菜烧烤还是做得不错的,不一会儿,一只金黄小乳猪就考好了。这烤老鼠肉吃起来真香,野生的就是野生的。

    吃饱喝足了,是时候赶路了。这在树木茂林的森林里根本就没有路,小麦只能够拿着刀披荆斩棘的开着路。

    原来路不是人走多了便成了路,是我小麦用刀开出来的路。

    下雨的时候小麦也没有必要修建房屋,砍了3片芭蕉叶,捆绑起来简单的处理一下就变成了一个防雨套。

    走走停停,饿一顿饱一顿,看起来应该比德爷要好点,毕竟德爷开局饿三天是常事。

    一个月以后,一个披头散发,衣衫褴褛的小乞丐出现在前往诺德城道路上。

    此人不是谁,正是刚走出天水山脉的小麦。他也没打算改头换面收拾一下自己。正想当一回小乞丐前往诺德城体验一下。

    出了天水山脉后离诺德城大慨还有80里路左右。小麦一路的走着,看到人就上前乞讨。

    大部分人都是冷眼冷雨的赶走,偶尔有人给个铜板,或者给个馒头已经不错了。态度恶劣的就直接拿扫把赶你出去了。

    一天下来,小麦也没有讨到几文钱,果然挣钱不容易啊。乞丐在前世几乎都成了一个产业链了,还是现代乞讨容易一点。

    翌日,小麦千辛万苦,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诺德城了。

    小麦这一个月以来足足瘦了一圈,头发脏乱,衣衫褴褛,和城中的热闹先得格格不入。

    小麦找了一间客栈准备进去住下好洗刷一番。可刚一进门,小二哥就马上把他拦住了。

    “走,走,走,真是什么人都进来,要乞讨到门外走远点。”小二不耐烦的说。

    “我是来住店的,给我开一个房间,准备好热水。”小麦淡淡的说。

    “哪里凉快哪里去,就你这小乞丐,还住店,滚”小二正想动手驱赶。

    小麦立马拿出10两银子在小二面前晃了一下说道“够了没有”。

    小二的面比翻书还快,立刻笑面相迎“够了,够了,爷,请跟我来。”

    “准备一些好菜送上来”小麦吩咐着说。

    “是的,爷马上就为你准备”小二恭维着说

    一番梳洗过后,骨瘦嶙峋的小麦看着满桌的食物口水直流。在森林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野味,野果,蘑菇。不禁感叹,还是城里舒服城里好啊。

    在诺德城回清风城就必须要经过林城,这三城就一个三角之势,估计要走700里。

    还是先写封信回学院报一下平安,估计她们衣冠冢都给我立了,

    小麦无奈的摇摇头:“小二,笔墨纸砚。”详细的把这次事情的经过都写在信中。

    躺在宽大柔软的床上,小麦回想这一个多月所发生的种种,自己所杀的人都杀对了吗?有没有杀错一个好人呢?

    不,我没有杀错好人,在天水山脉的山贼都该杀,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杀害爹娘,屠杀了整个清源村,他们该杀。

    可是皇甫正义为什么要帮我,素未谋面的我为什么要放我走,或许以后会知道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