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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一百五十五章:英吉沙小刀
    这个【全羊宴】,其实并没有花费李逸太久的时间。

    在精通炒功、刀功的李逸看来,维餐并没有什么技术性的难度,全靠食材取胜。

    在梦境空间中的他,主要学的是怎么制作馕坑。

    只要有一个馕坑,基本上所有的维餐,他都可以轻松搞定。

    手中一沉,他低头看去,一柄精致的小刀正躺在他的手心中。

    这是一柄约莫两个巴掌长的小刀,刀柄是用两块夹着刀身的纯银片打成的,外侧是两块洁白的牛骨,周遭还嵌着两圈绿松石和玛瑙。

    刀鞘是用牛皮制成的,和刀身一样,呈顶端向上翘起的弧度,两侧嵌着短铜管砸成的孔洞,排列成了几何图形,中间也镶嵌着两块温润的羊脂玉。

    握着刀鞘,李逸抽出了刀身。

    修长的刀身上布满了宛如云霞的花纹,在靠近吞口的上方,还刻着一行维文,那是制作这把刀的大师傅的名字,肖吾开提,意思是荣耀,名望,威严和雄伟。

    这是一把英吉沙小刀,是韩松前往京城时,成宁送给他防身的礼物。

    英吉沙是维语,意思是新城。

    在明之前,英吉沙当地是叫英噶萨尔,汉语名叫疏勒国,也就是著名的西域三十六国之一。

    而平定了大小和卓叛乱之后,乾隆三十一年,朝廷在当地设了英吉沙尔领队大臣,隶属KS噶尔道参赞大臣,当地的书面名也改为了英吉沙尔。

    一直到现代,才改为了现在的英吉沙。

    英吉沙小刀是国内少数民族的三大名刀之一,与保安族的保安腰刀,云南阿昌族的户撒刀齐名。

    李逸记得,英吉沙尔当地的刀匠有五百多人,但都分为刀匠、师傅和大师傅三个级别。

    能称得上师傅的只有四五十人,而能称得上大师傅的,整个英吉沙尔也就只有三人。

    肖吾开提就是名气最大的一个。

    韩松把肖吾开提称为老肖,老肖是当时唯一一个能打花纹钢小刀的大师傅。

    一手持刀,李逸用大拇指肚摩擦了下刀刃。

    锋利的刀刃不能用力触摸,否则马上就会见血。

    这把刀是成宁送韩松防身的,但到了京城之后,却成了他宰羊的工具。

    记忆碎片显示,韩松用这把刀至少宰了上千只羊。

    就在记忆碎片的最后,韩松遇到劫匪,还想要用这把刀来杀敌。

    只可惜没等他把刀抽出来,就被匪徒一刀砍死了。

    看着手中的小刀,李逸暗叹。

    可惜,韩松最后还是没能把法蒂玛的东西带回去。

    记忆碎片中,真正的韩松在进宫后,其实除了给容妃做饭之外,两人更像是朋友。

    韩松虽然是徐州人,但却是在西域长大的,家人也都在西域。

    他会放羊,喂牛,骑马,挤奶,甚至是剪羊毛。

    对他而言,西域反而比祖籍徐州更像是家乡。

    因此,在来到京城皇宫后,他这个假西域人,反而比其他人更能理解容妃。

    对于容妃这样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维族姑娘来说,深宫大院更像是羊圈,闷得她透不过气来。

    她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家乡的自由。

    但她已经回不去了,她的存在,就是维持着家族和朝廷和平共处的纽带。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份思念,她才在死前,把自己一直带在身上的阿斯克交给了韩松,让韩松带着它回西域去看一看,就相当于带她回家了。

    阿斯克也就是羊拐,是每只羊后腿处的膝盖骨,东北地区叫嘎拉哈,当地小孩都喜欢拿它当玩具。

    容妃带在身上的这副阿斯克,是她唯一从西域带到京城的东西,也是她想家时的精神陪伴。

    韩松在宫中的时候,就经常陪容妃玩阿斯克,这也是他在西域时,儿时经常玩的游戏。

    和容妃一样,他也经常会想念西域的家人,和那里的景色。

    因此,在容妃死后,他就带着容妃的阿斯克,准备回西域去度过残生。

    可在路上,他却不幸被劫匪杀害,惨死当场。

    然而,在回顾了韩松的记忆碎片后,李逸却有着另一种猜测。

    那些劫匪的身手和展现的素质,着实不太像普通的劫匪。

    如果是普通劫匪,在打劫的时候,肯定会大吼大叫,营造声势,吓唬被劫者,降低被劫者抵抗的强度。

    但出现在韩松记忆里的劫匪,出手的时候却悄无声息,迅如闪电。

    韩松是半个牧人出身,又杀了一辈子的羊,心理素质还是不错的。

    而且他在宫中凭借和容妃的关系,养尊处优,身子骨也十分硬朗。

    可即便如此,他在劫匪的手中,却连刀都没拔出来就死了。

    由此可见,那些劫匪根本就不是普通人。

    至于是谁,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

    将刀插回刀鞘,李逸不由感慨。

    乾隆这么做,是太过霸道,连容妃一点点的精神出逃都不允许。

    还是太疼爱容妃,以至于对一个死去几十年的人都能心生嫉妒呢?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已经带着任务回来了。

    在离开梦境空间前,他接到的任务,是乾隆的口谕,让他为容妃做一顿维餐,要让容妃吃得满意,纾解容妃的思乡之情。

    而他这次的任务,显然就是这个了。

    视线越过木碑,李逸瞥了眼后方的雾墙。

    没有意外,雾墙再次变淡了一丝。

    他迈步上前,用力按去。

    这一次,他半边身子都没入了雾气中。

    收回手来,他刚准备离开,却忽然想到了什么。

    低头看向了手中的英吉沙小刀,他突发奇想。

    这个雾墙,会不会对他带出来的东西产生反应呢?

    这把刀极为锋利,是真正的吹毛断发,宰羊轻轻一刀就能切开喉咙。

    如果用这把刀来切雾墙,会不会有反应呢?

    想到就试,他将刀抽了出来,就向着面前的雾墙刺去。

    几乎毫无阻拦,小刀就刺入了雾墙,直没入柄。

    看到这一幕,李逸有些失望。

    难道雾墙是无形的,小刀起不了作用吗?

    思索了下,他攥着小刀,开始往雾墙深处刺去。

    这一次,他握着小刀的手,也轻轻松松的跟着没入了雾墙中,几乎没有感受到多少阻力。

    “诶?”

    李逸发现了异常之处。

    刚刚他用手来按雾墙,是能明显感受到阻力的,按到半个身子,就再也进不去了。

    但用这把小刀开路,他整只胳膊都进了雾墙,却丝毫没有任何感觉。

    还真可以?

    李逸略一定神,就攥紧小刀,迈步往雾墙中走去。

    下一刻,他整个人都进入了雾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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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